至于宣彪怀念的汉朝,虽然军功爵已经名存实亡,但赏赐依然是有的,只是从分地变成了赏钱。
第五伦在军队驻扎的障塞地下,还发现了一批汉代的简牍,其中一份《捕斩匈奴虏、反羌购赏科别》就明确规定,边塞士卒,斩得匈奴首级一枚,或捕获胡、羌反虏一人,可以增秩一等,不愿做官的人,赏钱三万。
第五伦确认了一下日期,居然是汉宣帝年间,距今不过三代人时间啊,那这制度还有么?
有倒是有,但日消月累,名存实亡。
二十等爵这种暴秦制度,自诩“美新”的朝廷当然是断然唾弃的。
斩首分地?没地了,天下人口大概已经破了六千万大关,还都挤在中原,加上兼并严重,完全没可能再搞名田宅制。
分给士卒边境的地?这不是骗人留在穷乡僻壤么?大家都想回家。
分到江东交州去?跋涉数千里,路上高达三四成的亡故率,不好意思了您,地我不要了,宁可回老家当佃农甚至是奴婢。
也就本就是奴隶的猪突豨勇好糊弄。
那斩首能给赏钱不?给是给,但经过十年内三四次货币改革,大新的钱已不是钱,快要变成入城的凭证了。拼尽性命砍一颗胡虏脑袋,换几枚轻飘飘的大布黄千,一算好多钱,可实际上还没头颅重,出了大城市基本花不出去,官府自己都不肯收,明天就贬值,值得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