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,自由教育还是一种相对的、有条件的自由的教育。罗素具体分析了自由教育之中的自由:在学与不学方面,儿童只享有部分自由;年轻人在选择学习内容及升入高一级学校方面也只享有部分自由,学生所享有的观念自由则是一种完全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。对于个体而言,自由教育包括6岁以前的品性教育及6岁以后的理智教育两大部分。
1.品性教育
罗素认为,美好幸福的生活有赖于具有美好品性的人的创造,而美好品性则须由教育来培养。
美好的品性最基本的是四种:活泼、勇敢、敏感、理智。其中活泼是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的特征,拥有此品性可增加人们对外界的兴趣,引起人们探究外物的好奇心,并防止忌妒心的产生。勇敢是指克服恐惧的方法和态度,它能促使个体升华自然的本能和欲望,积极地超越自我。敏感具有两方面的含义,一是属于理智范畴的敏感,是洞察力;二是情感范畴的敏感,是对刺激所产生的适当情绪反应。理智包括知识和智力两部分。知识是指已获得的实际知识,智力则是指对知识的理解和获得知识的能力。
罗素认为,以培养上述四种品行为目的的品性教育在儿童6岁之前便可基本完成。6岁以后,学校则不必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儿童的道德教育问题。